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甘肃天水高考替考案五主犯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1日02:56  新京报

  本报讯 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2008年“甘肃天水替考案”在天水麦积区人民法院马跑泉法庭公开宣判,五名直接“导演”该案的主犯受审。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5被告人涉嫌犯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罪名不能成立;以徇私舞弊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蒋鑫、霍继刚、赵晓峰、魏成甲、张玉茹有期徒刑3年、2年、1年6个月、1年和拘役5个月。

  2006年10月至2007年12月间,被告人共同组织28名山东籍考生,分别在天水麦积区第三职高及天水六中办理了异地跨省移民2008年高考报名手续。此外,被告人蒋鑫又为其女以及天水籍考生霍某办理了高考报名手续。

  在办理报名之前,被告人蒋鑫本人或通过中间人先后在天水市麦积区公安分局5个派出所,为山东籍考生办理了户口本及身份证。

  2008年6月,被告人组织山东籍考生及替考学生前来天水,参加了高考或替考考试。6月7日,高考移民替考案发,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6月28日,被告人霍继刚向公安机关投案。《兰州晨报》供稿

  5被告人

  蒋鑫男,原系甘肃省天水市第六中学教师。被判刑3年

  霍继刚 男,山东省阳谷县农业局原副局长。被判刑2年

  赵晓峰 男,甘肃省天水市人,无固定职业。被判刑1年半

  魏成甲 男,原系山东省阳谷县第一中学教师。被判刑1年

  张玉茹 女,被告人霍继刚之妻。被判拘役5个月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更多关于 天水 替考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