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2008年第3季度,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省内流通领域销售的汽车翻新轮胎、摩托车轮胎、移动式插座、节能灯商品质量进行了监测,共抽查了省内7市33家销售企业和广州市十大商场销售的商品157批次,合格率59.2%。翻新轮胎合格率仅为25%,其中耐久性能最低,危害很大。
本次商品质量抽查中,移动式插座合格率仅34%,翻新汽车轮胎合格率不过50%。这次抽查的翻新轮胎全部是本省生产。
值得一提的是,标识混乱、虚标乱标现象突出。有些轮胎的标识层级标准上根本就没有。有的随意提高层级,造成气压负荷、层级与标准不相符;有些轮胎干脆气压、负荷只标一个,有气压就没负荷,有负荷就没气压。轮胎标识共有22批次不合格。本次抽查合格率最低的是轮胎标识,翻新轮胎的标识合格率仅为25%,摩托车轮胎的标识合格率75.6%。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