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国家允许初创企业注册资金分期到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1日03:31  新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30日电(记者杜宇)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的《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对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

  《指导意见》还提出,在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