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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申报财产6名“老赖”被拘

  本报讯(崇法记者钟蓉李东阳)今年4月1日刚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加大了对被执行人的执行力度,被执行人须在法院限定的期限内申报财产状况,不仅应当报告当前的财产状况,还应当报告在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状况。只要被执行人未按要求进行申报,就可以对被执行人适用罚款或拘留措施。昨日,崇州法院依照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集中对首批拒绝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拘留。

  据崇州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10月20日起,崇州市法院执行局开始了为期两周的“集中打击被执行人拒绝申报、虚假申报”的专项活动。

  昨日的集中行动是关键性的一天,20余名执行法官、法警,前往崇州的羊马、怀远等乡镇,对目前仍未按规定申报或虚假申报的15件执行案件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或罚款。

  昨日清晨6时许,在执行局马春彦局长作完出征动员后,法官们兵分几路,采取行动。6时40分,执行人员赶到羊马镇赵某家中。赵某拖欠他人货款8000余元,经法院判决后,拒不给付。在执行中,赵某拒不申报其财产。执行法官当即宣布对赵司法拘留15日。6时50分,另一组执行人员来到被执行人罗某家,2004年8月,因交通事故,造成宁某腹部及肢体损伤,罗某应支付宁某赔偿款6000元。判决生效后,罗某不履行义务,也拒不向法院申报财产。

  看到执行人员,罗某明白是法院来强制执行,马上进房间拿出现金,表示立即给付执行款。由于罗某拒不申报财产,法官仍将罗某带走接受处理。8时50分,法官赶到锦江乡谭某家中时,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被执行人谭某正要外出。看到执行法官,谭某谎称自己不是法院要找的被执行人谭某,只是附近的邻居。经过身份证照片比对后,法官当即揭穿了谭某的谎言。谭某因拒不申报其财产,被司法拘留15日。

  经过一上午的执行,昨日,共有6名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被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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