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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子车”须按月“体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1日04:37  哈尔滨日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王林波 孙薇 记者 刘述波)昨天,记者从市交通局运管处召开的全市接送学生车行业冬季安全现场会上获悉,为进一步保障“送子车”安全运行,即日起,要求各从业单位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并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自检自查。同时,还要求从业驾驶员必须持有当年开具的身体健康情况证明。

  据介绍,在每月对“送子车”进行自检的同时,还要将企业负责人和每名驾驶员签字确认的《自检表》上报行业管理部门,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此外,对于从业的驾驶员还要求出具当年的体检证明,其证明必须为市级以上医院开出的,包含乙肝五项和胸透片等检查结果,如驾驶员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将取消其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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