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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30日讯 (记者 黄堃)今日,省物价局公布太原非居民供热价格最新标准,每月每平方米提价1.70元,新标准从2008年11月1日开始执行。
太原市非居民供热主要涉及机关团体和经营性用户,此次调整,非居民供热费按建筑面积收取,由5.80元/平方米/月调整为7.50元/平方米/月。
据悉,此次上调太原市非居民供热价格主要受煤价上涨影响,希望广大用暖户及时、足额交纳取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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