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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 一人做托 一人下套 冒充武警政委合伙诈骗6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1日07:21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孙明 通讯员 周炜雪 曹平)两个初中文化的无业游民,一个假冒武警咸宁支队政委,一个穿针引线扮“托”,以“搞来工程”为饵先后33次从一工程老板处骗得66万余元。近日,本案在咸安区人民法院宣判,两名行骗者得到了应有的制裁。

  2006年8月,冯某冒充武警咸宁支队政委的身份,在联系人陈某的引荐下,与一工程老板石某相见。在酒桌上,冯某身着武警制服,并称自己能为石某“搞来”黄冈、襄樊、咸宁武警支队办公楼、宿舍楼工程的承包权,每个项目的金额都高达一千多万。之后,石某与冯某、陈某又有多次接触,每次问起承包工程的事情,冯某都肯定地说没问题,还称自己在省里有人,他想把工程给谁做都行。面对数千万的工程项目,石某不禁动了心,加之陈某一直在旁鼓吹拿到这些项目是多么容易的事,最终石某完全相信了冯某的话。

  2007年,陈某继续以联系人的身份出面,以交信誉金、劳动保证金、建委办手续等为由,先后33次从石宝存手中骗走现金667550元,其中42万余元被冯某分得,剩下的被陈某留下。

  经各方取证,咸安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冯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除追缴冯某、陈某非法所得发还石某外,对二人分别判处十一年、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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