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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喷泉将被拆除引业主不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1日07:24  新闻晨报

  □记者 徐 翔 实习生 汪 翔

  晨报讯 近日,闵行区春申景城的部分业主发现,漂亮的喷泉将被拆除,于是奔走相告,并向刚成立的业委会筹备组反映,欲向开发商讨个说法。

  昨天上午,记者赶到春申景城,“这里原来是漂亮的喷泉。”小区业委会筹备组成员张振华拿出当时开发商的售楼书说:“两年多来,这个喷泉已经成为了小区的标志性景观之一,我认为,作为小区规划设施之一,开发商随意拆除侵犯了我们业主的利益。”就在前些天,这一区域被包围了起来,直到有部分业主透露,大家这才知道此事。原来,这一售楼中心将改成酒楼,前面的喷泉将被拆除作为停车场。

  小区居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区域围起来已近二十天,现场施工也有几日。前天,在居委会与开发商协商下,暂停了施工,但现在又在继续施工。该负责人表示,居委会将继续关注此事的协调。小区商用房招商办负责人戚先生表示,喷泉作为临时设施,在原来的规划里是没有的,而售楼中心在规划中属于商用房,目前完成了使命,便招商出租给其他单位办酒楼。他表示,近日将与物业、居委会一起,与业主代表进行沟通。“这一区域一直没有移交给物业。”上海协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善庆告诉记者,早在2003年小区还没有建造完成时,该喷泉与售楼中心一起建造,喷泉日常的水、电费用也一直由开发商承担。“有关部门已介入此事。”张振华向记者透露,业委会筹备组将积极关注此事的进展,包括向各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而从他了解的信息来看,政府相关部门已重点关注此事,并且作出了相应的处理。“目前,事态进展良好。”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宋安成律师认为,喷泉作为小区红线内的设施,如果之前有规划,并且在卖楼的时候开发商曾经许诺,或在售楼广告中出现,并构成卖点的,拆除喷泉开发商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规划,也没有许诺,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这一喷泉属于小区的公用部位,用途的改变需先征求大多数业主的意见,并征求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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