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2万现金误存同名同姓朋友卡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1日07:32  华龙网-重庆商报

  由于两个朋友同名同姓,永川区市民石文在家中捡到朋友一张银行卡,却还错了失主。随后,“失主”错将2万元存入该账上,后来才发现卡系另一同名朋友的,但对方却拒绝拿出这笔钱,遂将对方告上法院。29日,该区法院判被告归还。

  存进2万元取不出

  永川区居民石文有两个同名同姓朋友,两人均姓沈名云,通过石文的引见,两人也相识多年,结下友情。2006年4月,石文在家中拾得农行的金穗卡一张,经到银行查询户名为沈云。石认为该卡系同事沈云的,立即归还了他。去年2月,同事沈云的同学刘刚来归还2万元借款,双方当即到永川区南大街一农业银行处,将2万元存入这张卡上。可两个月后,沈持卡取款才发现由于密码不正确而未能支取,通过身份证核对,银行告诉他,户名可能不对。

  原来错存同名朋友卡上

  沈当即申请办理挂失,却因所提供的身份证不对,银行未予受理。通过信息比对,他得知该卡所登记的信息是与自己同名同姓的朋友沈云的。他迅即找到刘刚到银行查询,证实那笔钱确实转错了地方,遂请这位同名朋友协助自己取出2万现金,不想遭拒。沈回忆,由于卡上没有大额储蓄,石将卡交给他时,自己收下卡后也未到银行查验便收藏家中。在与同名朋友多次协商无果后,他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归还。

  法院判决同名朋友归还

  永川区法院审理认为,由于沈的疏忽大意,误将同事拾得的银联卡当成自己的,并将2万元现金存入该卡。沈的同名朋友明知其卡上现金不属于自己,而拒绝协助所有人支取,属不当得利。据此,判决沈的同名朋友协助他支取2万元及利息。(文中人名均为化名)记者 汪君 通讯员 肖菊华 葛长安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