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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国务费”案 11月24日前结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1日07:39  台海网

  台海网10月31日讯 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国务机要费”案,将在下月24日扁家帐房陈镇慧羁押期满前结案,陈镇慧也没有延押的必要;扁家海外密帐部分已明朗的案情,可望一并侦结。

  据台媒报道,特侦组在侦结“国务机要费”案之前,将再传唤陈水扁及其家人帮助相关费用的用途,及是否符合“因公支出”原则;传唤时间最快是下周。

  特侦组曾公开承诺,扁家弊案年底前可侦结,其中,“国务机要费”案调查几近完成,包含2006年台湾高检署查黑中心起诉吴淑珍之后的“国务机要费”核销发票等,都已清查完毕。

  检方对于前“第一家庭”在吴淑珍被起诉后,支用“国务机要费”的核销发票是否符合因公支出原则,内部讨论后已有共识。

  由于当初特侦组声请羁押陈镇慧的理由,是以陈镇慧涉及“国务机要费案”侵占公有财物重罪,且有串证之虞等理由,检方陆续传唤可疑发票的消费者及店家帮助后,相关疑点已获厘清,只剩扁家人的说词。

  据指出,陈镇慧自9月25日收押,特侦组认为在两个月羁押期满(11月24日)前,必要的侦查行动可望退出;只要相关当事人到案帮助、事证查清后,陈镇慧就没有延长羁押的必要。

  特侦组强调,检方不会“押人取供”,会采取羁押的强制处分,是因为摊牌后要防止被告和其他人串证。据了解,陈镇慧面对检方摊开的事证,几乎都诚实面对,让案情有相当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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