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范华栋
□通讯员于丁一赵海燕
本报烟台10月30日讯芝罘区陈女士1994年就买了保险,每年定期往银行账户打保费,但1996年银行开始扣除小额账户费,致使账户内的保费每年都达不到要求数额,因此停保12年且无人告知。今年,陈女士发现此情况后要求续保,但保险公司要求陈女士到银行打出1996年的账单明细,而银行一时不能提供,陈女士只好诉至工商部门。经过调解,银行和保险公司各有让步才得以解决。
1994年,陈女士经人介绍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儿童险,每年都准时将200元保费打到银行保险公司账户上。1996年,银行实行小额账户收费制,凡是300元以下的账户都要收取账户费,陈女士交费的时候忽略了这点,只交了200元。扣完账户费,保费就不足,无法划到保险公司账户,保险公司也没有及时通知陈女士,这种状态一直持续了12年。
直到今年,王女士才发现保险原来早就停保了,便立即和保险公司联系,要求补费恢复保险和续保,保险公司要求陈女士到银行打出1996年的银行账单明细。陈女士赶到银行却被告知,银行只能提供最近半年的账单明细。多次沟通,保险公司和银行都不愿让步,近日,陈女士将保险公司投诉到烟台市工商局芝罘分局。
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核实认为,此事中,消费者、保险公司、银行都有过错而且三方都有责任。经工商人员协调,银行答应为陈女士向省行打报告调出1996年的账户明细,保险公司承诺明细一到立即为陈女士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