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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姬生辉
□通讯员孟令华
本报邹城10月30日讯30日上午,邹城市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在该市机关招待所拉开帷幕。物价和供热部门工作人员,就今年该市城区供热价格、时间等问题,听取了该市人大、政协、市直有关单位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30名代表的意见。
在听证会上,邹城市物价局做出了供热价格调整的初审意见,并提出了供热价格调整拟定方案。在集中供暖计价方式上,居民住宅供热价格由按使用面积计价改为按建筑面积计价;将行政事业单位采暖与经营服务采暖合并,通称为非居民采暖。在供暖价格方面,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居民采暖由现行每平方米13.5元调整为18元;非居民采暖(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采暖)统一调整到每平方米27元;按蒸汽吨位计价的居民采暖由现行每吨110元调为135元;非居民采暖由现行每吨120元调为160元。对城市低保户居民采暖价格不作调整,仍执行每平方米13.5元的标准。
与会听证代表们在赞成采暖价格调整的同时,也普遍要求,相关部门应当尽快扩大城区集中供热覆盖率,促进节能降耗;同时供热企业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综合成本,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听证会后,邹城市物价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各位代表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对调价方案作进一步的修改,报经邹城市政府研究审定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