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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载客抽烟讲粗口 罚5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1日08:42  华龙网-重庆商报

  

的哥载客抽烟讲粗口罚50元
出租车驾驶员冒雨在诚信经营的横幅上签名 记者 钟志兵 实习生 李莉 摄

  本报讯(记者 郑三波)昨日上午,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举行誓师大会,开始了重点整治出租车违法行为的行动,整治时间从10月27日至12月31日。市运管局投诉电话:96096。

  出租车重点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拒载:初次被投诉或查处的处500元以上800元以下罚款;两次被投诉或查处的处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绕道、甩客:初次被投诉或被查处,处500元以上800元以下罚款;两次被投诉或被查处的,处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三次以上被投诉或查处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吊销从业资格证。

  在出租车营业站点未依次依序载客:初次被查处处500元以上800元以下罚款;两次被查处处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三次以上(含三次)被查处,严重扰乱管理秩序的吊销从业资格证。

  不按规定使用白座套:初次被查处的处50元罚款;两次被查处处150元罚款;三次以上(含三次)被查处处200元罚款。

  服务质量差:驾驶员未在车内面向乘客的显著位置放置服务监督卡、在与乘客交谈过程中语言不文明、驾车时吸烟处50元罚款;有上述情形被两次以上投诉并被查处的,或者在机场、车站等处有以上情形发生的处80元罚款。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处100元罚款。

  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有上述情形被两次以上投诉并被查处的,或者在机场、车站等处有以上情形发生的处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吊销车辆营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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