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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承踹陈水扁有故意成分 苏安生称不服起诉条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1日10:34  台海网

  台海网10月31日讯陈水扁7月下旬到台北地方法院出庭时,遭男子苏安生脚踢攻击。台北地方法院昨天(30日)审理此案,苏安生承认以脚踹陈水扁及撞前“驻日代表”许世楷均有“故意”成份,但他否认与陈水扁的伤势有关,并表示不相信台大医生的验伤报告,法官订于11月27日传台大医生作证说明陈水扁的伤势。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检署公诉检察官指称,“爱国同心会”特勤组组长苏安生知悉陈水扁7月21日赴台北法院应讯,趁隙以脚踹陈水扁上臀部,经台大医院验伤,指称造成陈水扁第三荐椎挫伤、疑似骨折并骨髓水肿的伤害,苏安生涉嫌伤害罪。

  此外,苏安生曾在许世楷前往台北市馆前路聚会场合,佯装行走不及闪避,以脚及肩膀撞击许世楷,通过媒体报导,让许世楷感到难堪,涉及强暴公然侮辱罪。

  法官沈君玲讯问苏安生:“检方起诉内容,是否属实”?苏安生坦承,有一点“故意”成份,“被惩罚,我认了”。但苏安生说他不服检察官起诉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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