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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金水法院购置酒精含量测试仪检查法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31日15:5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郑州10月31日消息(记者赵飞 通讯员曹永 尤国富)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十条禁令和我院有关规定,现用酒精含量测试仪对你是否在中午饮酒情况进行测试,请配合。”10月30日下午2时正,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徐文萍手持该院刚刚购置的酒精含量测试仪,开始对法警大队全体法警进行逐一测试。据介绍,利用酒精含量测试仪测试法警是否在工作时间饮酒,在全国法院系统属于首例。

  金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常青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年6月中旬发布了《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十条禁令”》,从饮酒、驾车、赌博、押解值庭和警车使用等10个方面对全省法警进行了约束。其中,第三条明确要求法警“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金水区人民法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落实,决定由院监察室将对落实情况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进行检查,对于违反者,要按照“十条禁令”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37163912019),欢迎社会各界对法警违反规定的情况进行举报。

  “但是,仅凭肉眼和感觉远远不能满足客观、准确测试法警是否在工作时间饮酒的要求,于是,院党组决定斥资购置酒精含量测试仪。”常青说。

  面对酒精含量测试仪,法警大队全体法警按照要求,逐一上前进行测试。结果表明,法警当日中午无一饮酒。

  对于此次检查情况,金水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郑生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孙郑生表示,为大力推进法院队伍规范化建设,今后将用酒精含量测试仪对全院干警是否在工作时间饮酒情况进行测试。对于违反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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