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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燃煤自采暖补助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1日01:18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陈荞)昨天,市民政局宣布,由于今冬煤炭价格上涨给低收入居民购煤取暖带来困难,本市为低保户及生活困难补助对象发放的冬季燃煤自采暖救助金将由每户200元提高到每户300元。

  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以来,本市每年都通过临时救助方式,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对象中依靠燃煤自采暖过冬的家庭发放每户200元的救助金。

  今年,考虑到煤炭价格上涨的因素,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冬季燃媒自采暖救助金的通知》,决定将今年冬季燃煤自采暖救助金的发放标准提高到每户300元。

  采暖季从今年11月15日起至明年3月15日止。采暖季开始后,获准享受城乡低保或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家庭,按实际应享受此项救助的采暖时间来计算救助金额。实际采暖时间已达或超过两个月的,可全额享受此项救助金;实际采暖时间不足两个月的,可按救助标准的一半发放。

  市民政局表示,补助金目前已开始陆续发放,并将于采暖季开始前发放到所有受助家庭手中,保证本市特困群众平安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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