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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9年1月1日起
1.24小时禁止未持有环保标志的本市籍机动车在市区内通行(不含高速公路);
2.24小时禁止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本市籍机动车和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外市籍机动车在内环路及其放射线、中山路通行;
3.24小时禁止持黄色环保标志的本市籍货车和未持绿色环保标志的外市籍货车通行内环路以内道路(含内环路及其放射线)。
二、 2009年7月1日起
1.24小时禁止未持有环保标志的本市籍机动车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通行(不含高速公路);
2.24小时禁止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本市籍机动车和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外市籍机动车在内环路及其放射线、中山路、东风路、广州大道、解放路通行;
3.24小时禁止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本市籍货车和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外市籍货车通行以下市区范围:东面:东环高速公路以西;南面:南环高速公路以北;西面:西环高速公路、增槎路(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石井街石丰路段)以东;北面:北环高速公路(增槎路以西段)、石丰路、黄石西路、黄石东路、白云大道(不含黄石东路口以北段)、同泰路、广州大道北(同泰路至北环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州大道北以东路段)以南。
上述范围含北环高速公路增槎路至广氮段、机场高速公路黄石路至北环段,不含东南西环高速路、华南快速干线、佛山辖区道路。
三、2010年1月1日起
1.24小时禁止未持有环保标志的本市籍机动车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通行(不含高速公路);
2.24小时禁止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本市籍机动车和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外市籍机动车通行上述第2点划定的范围:东面:东环高速公路以西;南面:南环高速公路以北;西面:西环高速公路、增槎路(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石井街石丰路段)以东;北面:北环高速公路(增槎路以西段)、石丰路、黄石西路、黄石东路、白云大道(不含黄石东路口以北段)、同泰路、广州大道北(同泰路至北环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州大道北以东路段)以南。
上述限行范围与上述第2点划定的限行范围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