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向社会组织购买所需服务
新快报讯(记者 张薇 通讯员 文燕媚)昨日,广州市政府公布了《关于推进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条件成熟的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的事务性工作,委托给慈善和公益性社会组织(如民办非企业单位)来承担。
该意见要求争取在2009年底前建立“广州市社会救助信息网路管理系统”;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不论何种项目,统一向街道或镇社会救助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街道或镇社会救助服务机构同意审核报批,并统一下发救助款物,简化申请程序,方便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