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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不会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但限速装置必须为内置式并且固封安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1日04:15  都市快报

  通讯员 王国伟

  记者 全悦敏

  本报讯 昨天,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最近开展的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作出详细说明,表示目前不会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

  以下是通稿全文。

  强化电动自行车管理

  是确保其合法安全的

  重要举措

  最近,一些媒体和网民针对政府将出台强化电动自行车管理措施议论纷纷,众说纷纭。今天,杭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强化电动自行车管理是一项确保电动自行车拥用者合法利益,确保驾驶人自身及其他交通参与者安全的针对性举措。首先是强化对车辆本身安全性的源头管理;同时,强化电动自行车在参与道路交通过程中的管理;并且,在上报市政府同意的基础上,限制外地电动自行车在杭州市区道路上行驶。目前,不会采取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的管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主要技术性能要求,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

  但交警在实际执法管理中发现,许多厂商为了迎合一些人追求速度的消费心理,在电动自行车的生产过程中投机取巧,把限速装置设计成活动式,形同虚设,随时可以安装或拆除,由此规避相关车辆技术核查,致使实际使用中电动自行车普遍超速。

  不少市民贪图速度,行驶时擅自拆除了限速装置,由此引发了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今年以来,杭州市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已达110人,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及闯红灯等。

  交警部门认为,电动自行车确有省时、省力和便捷的优点,深受不少市民青睐。但是由于车辆本身存在的问题,以及部分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因素,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日渐突现和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严格日常管理的同时,今年10月20日起,杭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整治重点之一就是针对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骑行机动车道、逆向骑行、骑车带人等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0天来,已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近万起。

  同时,交警部门会同质检、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从源头上强化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依法从严电动自行车的上牌管理,禁止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同时,提醒打算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购车时多长个心眼,看清楚想买的车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要求,特别是限速装置必须为内置式并且固封安装的,否则有可能被拒绝上牌。

  近年来,杭州市电动自行车发展迅猛。根据杭州市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资料,截至9月底,杭州市老城区(除萧山、余杭及五县、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78.11万辆,近4年来每年增加十多万辆,平均年增幅达到39.83%。

  为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行驶管理,交警部门还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鉴于杭州市道路交通实际通行能力和安全要求,不久还将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出台禁止外地电动自行车在杭州市区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但这并非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请拥有电动自行车的市民放心,只要依法申领了电动自行车号牌,同时在行驶过程中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警部门一定会确保车主和驾驶人的合法道路通行权和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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