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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笔医疗补偿金发到农民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1日04:45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江丽波 记者 杨茉)日前,道外区永源镇双源村参合农民邓民,在市第一医院拿到了493.80元医疗费补偿金。这是自10月15日哈尔滨市启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制”以来的首笔医疗费补偿金。

  据了解,邓民因患消化道穿孔、右膈下积液、右胸腔积液,于10月15日住进市第一医院普外一科,经过医生精心治疗,现已痊愈出院,他按照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制”有关规定在市第一医院直接报销了医药费。

  据悉,从今年10月15日起,道里、南岗、道外、香坊和平房5个区约30万名参合农民,持新农合医疗证、身份证、户口簿、村委会证明信等有效证件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先由参合农民个人全额支付医疗费,办理出院手续后,即可在医院直接领取医疗费补偿金。过去,参合农民出院时所有医疗费用需先自掏腰包,回家后将相关票据拿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新农合办公室,让其代办报销手续,整个报销过程大约需要一个多月。

  据悉,此次“试点”指定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为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市胸科医院和市儿童医院4家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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