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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金融危机中央放权地方举债

  当国际金融危机局势变幻莫测时,中国政府各大重要部委也酝酿相应的救市对策,除了一向活跃的央行,财政部近日也酝酿出台一项重要政策——允许地方政府发债并严格加强对其管理。

  近日,一份由财政部牵头起草的有关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方案,已多方征求过意见,并提交到国务院等待批复。

  地方政府举债酝酿开闸

  “目前草案已基本成型,但这件事意义重大,还必须由国务院最后定夺。”有知情人士透露。

  而今,虽然相关方案尚有待国务院层面讨论、批复,但据了解,财政部数月前便已经在其预算司下新设立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处,专门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人员也已初步到位。

  允许地方政府举债正在成为世界潮流。据统计,目前世界53个主要国家中,有37个允许地方政府举债。

  而一直以来,我国对地方政府举债采取了相当谨慎的态度。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明文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在酝酿中的方案中,中央将设定严格的限制条件,如发债的程序及程度等。允许发债的地方政府层级会比较高,初期可能只在省级层面,而不会给县一级政府发债的权力。

  防范风险的门槛足够高

  目前允许地方政府举债的绝大部分国家,都要求地方政府在举债时必须遵守“黄金规则”,即除短期债务以外,地方政府举债只能用于基础性和公益性投资项目。作出系列限定的原因,与规避开放地方政府发债所可能带来的风险直接相关。

  打开这一口子,将涉及到允许哪些层级政府发债、地方债资金规模上限设定、如何审批、使用、评估、监管、担保、惩罚措施等一系列问题,这些具体问题不解决,允许地方政府正规发债的观点便不能完全令人信服。

  而一旦放开口子让地方举债,各地可能会一哄而上,竞相举债,结果导致地方债务危机。最后,由于道德风险的存在,中央政府又不得不承担最后的偿债责任。“这些风险肯定都会发生,而且事实上已经发生了。”中央财经大学王雍君教授对记者说。王提醒决策部门必须要考虑,允许地方政府合法地举债,将可能对已相当严重的风险起推波助澜的作用。

  在王雍君看来,地方政府发债,须要中央政府在“门槛”上做文章:可以让你举债,但门槛一定要足够高,高到你自己不得不去全面而慎重地考虑举债带来的利益和风险,三思而行。 (据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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