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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费九五折优惠难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1日06:44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桑海波常新喜

  □实习生孙建强

  本报10月31日讯 “不是说今冬采暖费按照九五折收取吗,我们小区咋还全额收取?”近日,本报问暖热线接到不少小区居民反映,称小区物业收取供暖费时并未打折。

  10月31日,家住锦绣泉城的居民张女士来电反映,前些天她就看到媒体说,今冬阳台不算入计费面积,供暖费等于套内面积乘以26.7元的单价,然后再乘以九五折的优惠。但是她到小区物业交费时,物业却要按照全额收取。张女士想知道,物业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记者咨询锦绣泉城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解释,按照九五折收费的小区,是来不及计算住户的阳台面积,而该小区是计算阳台面积的,如果半封闭的话,按阳台面积一半计费,如果全封闭的话则按全面积收取。

  而济南市物价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冬供热在即,阳台面积的核算工作量较大,今年供热部门将不再进行核算,考虑到用户的实际利益,本供热季收费将一律按照阳台占套内面积的5%在总热价中核减,用户具体情况不再具体区分。

  对于小区全额收费的做法,济南市供热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今冬供暖费一律九五折收取,但是他们也接到有的用户反映,部分小区依然按照全额收取,对于这种情况,他们管理起来难度也很大。

  记者了解到,对于市民意见最大的阳台收费问题,济南市进行了明确规范:从下一个采暖季开始,省城供热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用热用户面积进行核实后,按照核实后的面积据实收费。封闭式阳台安装供热设施的按全部面积计算收取供热费;封闭式阳台未安装供热设施的按50%计算收取供热费;未封闭的阳台不收费。


记者 桑海波 常新喜 实习生 孙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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