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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良公开处理12恶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1日09:14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卢华 通讯员 李建军)10月31日上午,西安公安阎良分局召开公开处理大会,对7案12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处理,并借此机会警告那些正在作恶的犯罪分子立即悬崖勒马,敦促其他在逃人员迅速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现场千余名群众对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犯罪的举措无不拍手叫好。

  在10月31日的公开处理大会上,现场观看的群众对通报的几起案件表示愤慨,希望司法部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严惩。陕西省澄城县人王磊、贺金龙、李鹏于2007年11月至2008年6月期间伙同他人,驾车持砍刀先后窜至西安市各区县及咸阳、渭南等地,对大中型网吧进行大肆抢劫盗窃,作案30余起,抢劫盗窃电脑液晶显示屏218台,价值24万余元。2008年5月26日凌晨1时许,嫌疑人李鹏伙同他人驾车窜至西安未央区,持刀对受害人宋某进行抢劫,抢得步步高手机一部,现金120元,之后,李鹏强行将受害人宋某拉到车内强奸。三人因涉嫌抢劫、强奸、盗窃罪,被检察机关批捕。

  渭南市人王国良2006年11月至2007年5月期间,伙同他人先后在阎良、渭南等地,采用撬门入室的手段对沿街门面房实施盗窃,盗窃电脑5台、手机92部、摩托车1辆、名烟名酒等物。检察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将其批准逮捕。

  西安市阎良区人袁涛涛、赵振江于2008年10月5日晚10时30分许,在阎良区一娱乐城包间消费过程中,因琐事与服务员发生争执,两人将包间内液晶电视、点歌器等设施砸坏,经鉴定,被毁坏物品价值1.8万余元。两人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依法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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