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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童旭 记者 郭晓蓉)因一念之差,来自四川遂宁市的保姆杨某于2006年3月28日盗走了西安锦园新世纪小区雇主王某13万余元,此后杨某担惊受怕后悔不迭,两日后就将13万元汇给父亲,让父亲想办法退还给雇主,其父在收款后第二日就将钱送往公安机关。然而杨某的悔罪表现仍无法弥补她的过错。10月31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在案发地点锦园新世纪小区公开审理了此案,涉嫌盗窃的杨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本案未当庭宣判。
10月31日,四川保姆杨某再次来到了西安锦园新世纪小区,这个两年前她曾经工作生活过4个月的地方。然而此时她的身份不再是保姆,而是一名接受法庭审判的犯罪嫌疑人。2006年3月28日,杨某利用给雇主打扫卧室之机,盗走了雇主家衣柜、夹包及银行取款袋内现金共计13万余元,此后逃离现场。案发后,雇主王某立即给西安警方报了案,西安警方迅速联系了杨某户籍所在地遂宁市射洪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此后杨某被通缉。
实施盗窃拥有13万余元后,杨某并没有得到任何快乐与满足,反而陷入了无限的恐慌。同年3月30日,她与在家乡的父亲取得了联系,并将13万元汇给了父亲,告诉父亲一定要将这些钱还给雇主。第二天,杨某的父亲就将钱交到了射洪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今年8月,杨某回家乡办理二代身份证时被警方刑事拘留,后依法逮捕。9月16日,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因涉嫌盗窃罪,对杨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