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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家庭燃煤取暖每户增补1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1日11:1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皓)市民政局昨天对外宣布,从2005年开始实行的冬季燃煤自采暖城乡低保和生活困难补助家庭临时补助标准,今年将从往年的每户每采暖季200元提高到300元。

  市民政局表示,考虑到目前煤炭价格上涨给低收入居民冬季购煤取暖带来的困难,按照市领导“为降低煤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建议各区县政府、民政部门适当提高低保家庭燃煤采暖补贴,必要时对储煤特别困难的家庭实行临时救助,保障居民冬季正常取暖”的指示精神,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决定,将今年冬季燃煤自采暖救助金的发放标准由每户200元提高到每户300元。救助对象仍为本市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和生活困难补助待遇对象中依靠燃煤自采暖过冬的家庭。

  采暖季由2008年11月15日起至2009年3月15日止。采暖季开始后获准享受城乡低保或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家庭,其实际应享受此项救助的采暖时间已达或超过两个月的,可按全额享受此项救助金;其实际应享受此项救助的采暖时间不足两个月的,可按救助标准的一半发放(2009年3月份批准享受城乡低保或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家庭不再发放此项救助金)。市民政局已及时召开区县社会救助工作会议,要求各区县抓紧时间开展工作,确保在采暖期到来之前将此项措施落到实处,保证本市特困群众平安过冬。

  据了解,今冬本市正规蜂窝煤价格从去年同期的每块0.75元提高到每块0.85元。按照普通三口之家每天用8块煤计算,四个月的采暖季共约用煤960块,用煤费用上涨部分为96元,补助标准提高的100元正好可以大致抵消煤价上涨部分给低保困难家庭带来的生活压力。RJ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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