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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驳回40万元索赔要求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1日11:10  北京日报

  女儿参加自助游死亡 父母状告“驴友”

  法院驳回40万元索赔要求

  本报讯(通讯员李佳 王文波 记者王皓)女儿参加网络自助登山游意外猝死,父母将发起组织活动的“驴友”告上法庭。日前,市一中院终审判决,驳回死者父母索赔40余万元的要求。出于道义上的考虑,法院建议活动发起人向死者父母道歉,以使其心灵得到慰藉。

  去年3月6日,郝先生、张小姐在某自助旅游网站发帖,约定于3月10日组织一次由网友自愿报名参加的野外登山活动。网名夏子的电视台编辑孙小姐通过网络报名参加活动并获批准,夏子在活动中突然出现虚脱症状,经抢救无效死亡。

  失去爱女的孙小姐父母将活动发起人郝先生、张小姐告上法庭,要求郝、张及网络公司连带赔偿各种损失40余万元。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自助式户外运动是近年来在我国兴起的一种运动方式,它采取的一般不是常规旅游线路,有时也不是常规气象条件,而是具有一定的探险性质。该种风险为活动参加者明知,但仍然愿意参加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根据查明的事实,在队员报名后,张小姐还给包括夏子在内的多名队员打电话,提示山上会很冷,要多带衣服。可以认定,郝先生、张小姐在本次自助式户外运动中,并未出现明显的重大错误,作为组织者对参与者尽到了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孙小姐所受损害的发生,原因在于自助式户外运动本身所具有的自然风险及其自身身体状况,作为组织者的郝、张二人对此并无过错,不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鉴于孙小姐毕竟在二人组织的活动中遇难,给其父母带来巨大悲痛。出于道义上的考虑,一中院建议郝先生、张小姐向死者父母道歉,以使其心灵得到慰藉。RJ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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