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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记者可聘用大陆居民辅助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1日13:36  北京晚报

  新华社讯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天公布了《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办法》。

  《办法》共12条。《办法》指出,台湾记者来大陆采访,应当向主管部门授权的相关机构申请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手续。台湾记者在大陆采访,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台湾记者采访时应当随身携带并出示台湾记者采访证,台湾记者可以通过有关部门指定的服务单位聘用大陆居民从事辅助工作;台湾记者因采访报道需要,在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后,可以临时进口、设置和使用无线电通信设备。《办法》规定,台湾记者不得进行与其机构性质或者记者身份不符的活动。《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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