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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政府为老金胞发放生活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1日15:34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燕子 通讯员 郭伟勇)记者昨天从厦门市金门同胞联谊会了解到,厦门市政府为我市老金胞发放生活补贴的准备工作已接近尾声,进行了相关资料登记的金胞很快将能领到每人每月100元人民币的生活补贴。

  据悉,这次补贴的发放对象为1947年12月31日前出生,户籍在厦门市的老金胞。市金胞联特别提醒,请符合领取生活补贴条件、但尚未登记的老金胞抓紧时间,在11月7日前将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到市金胞联(白鹭洲路16号团结大厦12楼 电话:2699103),同安、翔安两区的老金胞请直接与区金胞联联系。逾期将会影响到慰问金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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