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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秋实)一觉醒来,刘先生发现自己家大门前无缘无故被挖了一个大坑,并埋上了三根一人来高缠绕着铁丝网的木桩,根本无法通行。刘先生于是将立桩的对门邻居张先生起诉到法院。记者昨天获悉,房山法院判决张先生将木桩拆走并恢复原状。
刘先生和张先生是邻居,两家房屋之间有一条5.2米的过道,今年4月13日,张先生在刘先生家门前埋了三根木桩并缠上铁丝网。张先生认为,这三根木桩位于自家的宅基地上,木桩以西都应是自家地盘。法院现场勘察认为,木桩及铁丝网形成的障碍宽度约与刘先生大门等同,已经影响了刘先生的通行。
法院认为,双方作为邻居应和睦相处,刘先生家西面已经形成了自然走道,张先生在刘先生家大门口埋放木桩并缠上铁丝网,明显影响了其出行,木桩及铁丝网理应拆除。因此刘先生要求张先生拆除木桩,恢复道路原状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刘先生称对方埋放木桩的行为导致自己高血压病发,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的请求,因未提供证据证明其高血压病与张先生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