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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规定的士拒载老弱病残受行政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2日01:40  金羊网-新快报

  对于人大代表提出的携轮椅人士"打的难"问题,有关部门表示--

  新快报讯 (记者 吴璇 通讯员 任文)出租车司机不愿搭载携带轮椅的老、弱、病、残人士,已成为出租车行业常有之事。针对这种社会关怀缺失的现象,广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制订相应的行业标准,解决携带轮椅人士“打的难”问题。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的答复中获悉,有关部门将改造和提升出租车车型,增大尾箱空间,以满足携带轮椅乘车的需求。同时对此类拒载的投诉,将以违章拒载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尾箱未关闭警告或整改

  据市人大代表调查了解,出租司机拒载携带轮椅的老、弱、病、残人士,其主要原因是担心搭载携带轮椅致使车尾箱不能完全关闭,从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以致被处罚。

  据介绍,自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后,改变最大的是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车辆后尾箱必须完全关闭,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但由于广州市出租车去年底前基本上都装上了LPG气化罐,造成小汽车尾箱内的空间较小,把轮椅放在尾箱,则车尾箱无法关闭。有些出租车司机由于搭载了这类客人,遭到了交警的处罚。

  为此有市人大代表建议,对此类出租车司机,交通管理部门应不予以处罚。针对这一建议,有关部门在答复中表示,在执法工作中,对此类情况一般是给予警告或责令整改。

  将增大出租车尾箱空间

  为从根本上解决管理和服务的冲突,人大代表建议制订相应的行业标准,以使出租车辆满足运载携带轮椅的乘客需要。针对这一建议,有关部门表示,出租车司机要一视同仁,不得有对老、弱、病、残人士拒载、挑客等违章行为;对出租车司机以尾箱无法关闭等为由,拒载老、弱、病、残乘客的投诉,一经查实,将以违章拒载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有关部门将改造和提升出租车车型,增大尾箱空间,更好地满足老、弱、病、残人士携带轮椅乘车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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