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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消费后服务员“取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2日04:5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田北北 通讯员陈伟达)直到前日,林先生才发现自己的信用卡被盗取了200元。警方调查后发现,林先生一个月前在餐馆使用信用卡结账后,其信用卡被服务员盗取。昨日,该餐馆服务员李某被海淀警方刑事拘留。

  据林先生介绍,一个月前,他与朋友到海淀区曙光路一家火锅店用餐,餐后欲使用信用卡结账,服务员告知店内无法刷卡,只能到旁边餐馆代刷,需要客人自己去输密码。为了少跑路,他将密码告诉了服务员。5分钟后,服务员将结账单和POS机小票交还给他,他核对无误后离开。

  前日,林先生发现,信用卡上除了消费项目外,还被取现200元。因为信用卡刚办不久,从来没有透支取现过。林先生意识到,卡上的钱肯定被别人取走了,立即向海淀分局曙光派出所报案。

  民警调查发现,一个月前林先生就餐后,信用卡发生了两笔交易,取现交易与刷卡消费相差仅2分钟。通过调取银行监控录像,确认取现者正是火锅店服务员李某,随即民警将李某控制。

  李某称,当日他替林先生刷卡交费后,正好路过一台自动提款机,禁不住诱惑的他从卡中盗取了200元,然后迅速返回餐馆将卡还给顾客。此后,李某又使用相同手法,盗取了三次顾客的信用卡,为避免被持卡人发现,他每次只取200到300元,均未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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