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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2日07:09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长期以来,我国通行费收取办法沿袭的是1950年实行的养路费征收办法,即按车型收费。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如“大吨小标”车辆、组装改装车辆、假行车证、超限超载等等,按照当前的通行费收取办法,同一类型的车辆,无论超载、空载,均按同一标准收费,不符合公平负担的原则。

  山西作为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年货运量达14亿吨以上,其中,煤、焦、冶金等矿产品主要依靠公路运输,公路货运占全省货运总量的60%左右。而且,自2001年11月1日天津彩虹桥在全国首次实行计重收费以来,几年中,全国有26个省市已经实现了高速公路计重收费,超过半数的省份实现了普通公路的计重收费。我省普通公路实行货车计重收费,是与全国收费改革的一次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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