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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救济款被判一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2日20:56  北京晚报

  陕西一民政干部

  贪污救济款

  被判一年刑

  本报渭南讯 身为民政干部本应竭力为贫苦群众谋福利,陕西华县瓜坡镇民政干部任新群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困难群众的救济款。日前,其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据了解,现年53岁的华县瓜坡镇政府民政干部任新群,近年来看到身边富裕的人多了起来,他的心理逐渐失去平衡,没有发财之路的他于是将罪恶之手伸向群众的救济款。华县民政局拨下“五保户”修房或建房款,任新群在发放该笔款项过程中,以每户2000元标准发放,将余款1.2万元侵吞据为己有。2007年10月,被告人任新群在负责申报农村“低保户”救灾款期间,将刘某、徐某分两次重复申报,将两人重报的存折中共计2960元取出据为己有,将“五保户”赵某的存折扣留,取出1190元侵吞。法院经审理查明,认定上述事实,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王晓光 J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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