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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印上“豹图形” 彪马公司状告他

  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内江一家商场擅自在运动鞋、包等物品上印上德国知名运动品牌“彪马”的英文文字和图案。彪马品牌所在的德国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下称“德国公司”)将该商场告上法庭,昨日记者获悉,内江市中院一审判决该商场赔偿德国公司经济损失4万元,并停止销售印有“彪马”的英文文字和图案。

  今年3月,德国公司为维护其商标权对市场进行调查时发现,内江市新上城商场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运动鞋、拖鞋、包和腰带等产品上印有“豹图形”、“PUMA”及“豹图形”与“PUMA”的组合,而这些商标,正是该公司旗下名牌彪马并已在国家商标局注册的商标。德国公司遂将该商场告上法庭,要求商场赔偿其经济损失10万元,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报纸上登文道歉。日前,内江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谢崇航 谢晶 本报记者 蔡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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