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省出的水电费毕业时兑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3日06:14  大众网-齐鲁晚报

  近日,济南大学规定,在对学生宿舍实行水、电定额分配的基础上,毕业生离校时,节余的水电定额费可兑付现金归己。

  本报济南11月2日讯“学校将返还水电结余了,真的假的?”近日,济南大学规定,在对学生宿舍实行水、电定额分配的基础上,毕业生离校时,节余的水电定额费可兑付现金归己。“确实可以鼓励节约。”不少学生对学校的做法表示赞同。

  根据《济南大学能源管理暂行办法》,全日制本专科生用水每人、每月2方,用电每月、每房间20度;硕士生用水每人、每月2方,用电每月、每房间25度。超额自理,如有结余,毕业生离校时,节余的水电定额费可兑付现金归己。

  “对节约的同学有所鼓励了,节水节电的意识确实增强了,我们宿舍还自己制定了提前半小时熄灯的新舍规,也能保障同学的休息时间。”济南大学法学院孙俊娥对记者说,让节约能源的学生能获得奖励。

  “这个办法可能会鼓励‘用水用电大户’改变生活习惯,能用1方水的就不用2方水,用少量的资源完成更多的事情。”济南大学控制学院秦维洋同学的观点代表了多数赞同的声音。

  据济南大学后勤与产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举措实行后,预计每年学生用水可节省60万方,节省经费180余万元;用电节省60余万度,节约经费36万元左右。规定额度内有结余的,按照水3元/方,电0.6元左右/度返还给个人,以此激励全校师生节约能源。


记者 徐洁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