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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补贴物业费车位费作为维修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3日06:14  大众网-齐鲁晚报

  为保障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按安置房总面积一定比例,向所在区政府提供经营性用房,此房租赁费用用于补贴物业费。小区内收取的车位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掌管,用于房屋维修等。

  本报11月2日讯 随着济南首个棚改项目回迁楼的封顶,不少居民开始担心物业管理问题。棚改后的房子都是高楼大厦,物业管理费将有所提高,许多低收入家庭势必增加生活成本。如何能让回迁居民“住得起”呢?对此,济南市政府拟定了《回迁安置房的物业管理暂行规定》。

  规定以回迁安置房为主的物业在地界四至明确的情况下,一般划分为一个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称为安置房小区,该小区与楼盘内的商品房小区物业管理划定区域。对于居民关心的物业费用问题,根据物业收费指导价,暂定多层楼房为0.35-0.45元/平米,小高层为0.9-1.1元/平米,高层楼房为1.2-1.4元/平米,经营或办公用房,按同类住宅的两倍收取。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市人均收入20%以内的,多层房按物业协议约定交纳,小高层则为0.8元/平米。低于人均收入20%—50%的居民,多层住宅按指导价,小高层则为0.6元/平米。

  为保障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济南市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按安置房总面积比例,向所在区政府提供经营性用房,此房租赁费用用于补贴物业费。净收益不足者,由所在区政府财政部门出资补贴。另外,小区内收取的车位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掌管,用于房屋维修等。

  同时,安置房小区成立小区管理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行政执法、居民委员会和业主代表参加。用于协调小区内纠纷,监督物业,维护正常生活秩序。

  对此,槐荫区区长杨峰表示,出台这个暂行规定,是为最大程度减少回迁居民的生活成本。另外,目前这个暂行规定尚处于征求意见过程中,以后的物业管理办法,还将具体到每个回迁片区,针对每个片区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关方案。


记者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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