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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人短信半价,执行咋打“折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3日06:14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11月2日讯 为了方便聋人交流,早在今年5月份省政府就出台规定:聋人手机短信费用减半缴纳。截至目前,在省城有的通信商已推出了优惠政策,但是局限于特定手机卡,有的通信商则表示没有这项政策。对此,不少聋人期盼尽快把“短信半价”的优惠落到实处。

  日前,家住梁庄北区的听力残疾人吴成林向记者反映,自己与其他聋人一样,因为失聪听不到声音,他们日常多依靠手机短信与外界进行交流。为了照顾残疾人,省政府出台了聋人“短信半价”的规定,但是对于这项政策,各家通信商执行起来情况不一,有的干脆没有这项政策。

  吴成林拿出一份《山东省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复印件,记者看到文件明确规定: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聋人的手机短信费用减半缴纳。该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政策出台近半年时间,各家通信商落实得咋样?记者分别联系了几家通信商的客服人员。一家的客服人员表示,专门针对聋人推出了神州行爱心卡,短信费减半收取,即网内短信每条0.05元、网间短信每条0.07元,聋人可以凭身份证、残疾人证到营业厅办理该业务。但其他手机卡,暂不能办理半价优惠业务。

  而另一家通信商客服人员称,如果是后付费小灵通,聋人可以办理“短信半价”业务,如果是预付费小灵通,可以办理“阳光新锐”短信包月业务,但是短信条数超出定额后,仍按照普通短信资费收取,即网内短信每条0.1元,网间短信每条0.15元。

  有的运营商则表示,“暂时没有接到通知,无法办理这项业务。”

  吴成林告诉记者,在日常生活中,聋人遭遇着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他们渴望与外界交流,短信就是一种重要的方式,他们短信发送量非常大。“短信半价”优惠政策执行得如何,关乎广大听力残疾人的切身利益,聋人希望各家通信商能够把政策落到实处。


记者 桑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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