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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跑了殃及保证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3日06:14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11月2日讯 贾某为王某借款提供担保时,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会有那么多的烦恼。由于王某未能如期偿还借款,贾某和王某一同被告上法庭。为了寻找王某还款,以免除自己的责任,保证人贾某搭进去近万元的寻找费用,耽误了自己的生意,最后还不得不替王某偿还了两万元本金及利息。

  贾某是在平阴县城经商的一个体经营户,2004年他应邀为王某贷款提供担保,当时王某贷款20000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然而借款逾期后,王某不但没有偿还借款本息,反而借故外出,从此下落不明。银行向贾某讨债,贾某拒不归还。银行遂于2005年10月将王某和贾某诉上法庭,法庭于2006年3月依法判决王某偿还借款本息,贾某对借款本息负连带清偿责任。2007年2月,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向贾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传票,贾某感到只有王某出面还清借款才能免除自己的责任,打听到王某在上海打工,贾某便独身前往,结果无功而返,从此以后,贾某便四处寻找王某的下落,无心经营自己的生意,他先后去过北京、深圳、山西等地,仅费用就花了接近一万元,可寻来寻去王某还是没有踪迹。由于贾某经常外出,案件被迫中止执行。

  一边苦苦地寻找王某,一边还担心法院随时对自己强制执行,贾某陷入深深的苦恼之中。2008年10月30日,平阴法院对金融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将贾某拘传到庭,贾某无奈表示不再寻找王某了,并自愿替王某偿还借款,遂通知家属交清了借款本息。


记者 高 园 通讯员 李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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