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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举措保市民用暖无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3日06:39  大众网-齐鲁晚报

  多项举措保市民用暖无忧

  11月2日上午,在潍坊市热力公司,技术人员正在监测设备试运转状况。 本报记者 曹凯旋 摄

  煤价大幅上涨,供热企业不堪重负,迫于成本压力,省内外不少城市在市民的重重质疑声中纷纷上调取暖费用。在多年未遇的严峻供暖形势下,“难产”的潍坊市区供暖价格终于在10月31日下午出炉。虽多数市民表示能接受每平方米上调4元的取暖新价,但各种各样的质疑声也随之而来:价格上涨,服务能否提升?往年时冷时热、断断续续的供暖窝心事能否消除?主管部门的监管是否真的有效?不少市民期望伴随着热价的上调,供暖服务能再上一个台阶。11月2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供热企业和供热主管部门。

  焦点一:新的供暖价格是怎么算出来的?

  10月31日下午,潍坊市物价局公布,潍坊市中心城区从今年冬季供暖期开始上调供暖价格,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算,居民生活采暖用热由原来的21.6元/平方米上调至25.6元/平方米。

  很多市民质疑:今年省内虽有不少城市供暖费用都做了调整,但最终价格却各有不同。为什么这些供热价格有高有低?潍坊每平方米25.6元的供热价格又是依据什么制定出来的?

  11月2日,潍坊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说,一般情况下,供暖成本的上涨主要由政府、供热公司和居民共同承担。之所以各地的供热价格有所不同,是根据各地的供热公司运行情况、政府的财政压力以及其他原因综合制定出来的。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今年煤炭和水电等经营成本的涨价情况,经技术人员前期认真测算,2008—2009采暖季居民采暖价格应提价幅度为12.7元/平方米,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该缴纳34.3元。但是充分考虑到居民的承受能力,仅提了4元/平方米。也就是说居民只承担了应提价幅度的31.5%,而政府财政和供热企业承担了68.5%,在这三者所承担的平均比例中,居民掏的钱最少。

  焦点二:热价上涨,服务质量能否提升?

  对于供暖价格的上涨,多数市民表示理解。家住富华新村的程先生说,今年夏天人们已经感受到了煤炭紧缺所带来的电荒,现在几乎每个人都知道煤涨价了,而且涨幅还不小。在潍坊的供热新价出台之前,省内以及省外已经有不少城市的供热涨了价。因此,对于此次潍坊上调供热价格,多数市民已有心理准备,表示还能接受这个新价。

  “供热价格上涨,供热公司的服务质量能否跟着提升?”采访中,很多市民在表示理解的同时也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潍坊市市政服务热线12319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自2007年11月15日至2008年3月15日,该中心共接到“问暖”热线26018个,其中1661个投诉反映供暖不热,范围涉及潍坊大部分区域。记者采访了解到,多数市民希望在热价上调后,供热企业的服务质量能得到较大改观。

  11月1日上午,在潍坊市市政管理局四楼会议室召开的供暖工作会议上,来自潍坊市区的12家供热企业负责人纷纷表态:虽然今年的供热压力较大,形势不容乐观,但他们会咬紧牙关,千方百计让居民温暖过冬。

  焦点三:室内温度不达标咋办?

  相关数据显示,在历年的供暖问题中,“室内温度不达标”一直占据投诉榜榜首,也让政府管理部门最感到头痛。

  根据今年特殊的供暖形势,随着供暖新价的公布,潍坊市市政管理局也出台了关于室内温度方面的有力措施。在本季度供暖期内,居民如果对室内供热温度有异议,可先向供热企业申请测温。根据规定,供热企业应在接到申请后两小时内安排测温人员到达现场,并提供免费测温服务。对供热企业测量的温度值有异议的,用户和供热企业均可向质监部门或具备相应资质的部门提出温度测量申请。

  经测定,确认居民被测房间供热温度不达标,属于供热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在测温之后到供热温度达标之前的时间,为室温不合格的天数。对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因用户遮蔽散热器、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等原因,致使供热质量不达标的,责任由用户承担。

  供热企业要先交5万元质量保证金

  采访中,不少市民告诉记者,每年相关部门都会出台相关的监管措施,但是怎样保证这些监管措施切实有效,如果供热公司“不听话”怎么办?

  潍坊市市政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的供暖形势是近年来较为严峻的一年,各级政府部门都高度重视。为了保证居民的利益,我们在有效监管方面也想了很多有效的办法。”

  据介绍,这种有效的监管办法就是:每个供热公司必须向监管部门缴纳质量保证金,如果供热企业的质量不达标,监管部门将用这些保证金向用户补偿。

  在采暖期前,供热企业根据公司的实际供热面积,按照每10万平方米1万元且总数不低于5万元的标准缴纳保证金。在采暖过程中,因供热企业的原因造成居民供热质量不达标且供热企业不予及时退费或补偿的,由各区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市供热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用保证金向用户退费或补偿。在供暖结束一个月后,主管部门再将剩余的保证金退还给供热企业。

  距离11月15日正式开始供暖只有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了,目前供热企业、政府主管部门正在做着紧张有序的准备工作。潍坊市市政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虽然今年供暖压力较大,但潍坊有信心做得更好,市民不必为温暖过冬担忧。

  市政部门将成立专门的监管队伍

  据潍坊市市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监督供热企业的服务质量,保证居民的正当权益,今年潍坊市市政部门将成立专门的监管队伍。这支队伍将及时了解供热企业的运行状况,收集居民对供热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督察相关部门对居民投诉的处理。

  据介绍,该监管队伍具体由潍坊市燃气供热管理办公室选派5人、潍坊市公用事业稽查大队选派10人,各区、市属各开发区供热主管部门分别选派1人组成。该队伍共分成5组,每组4人,在供暖期内每天巡查两次,发现问题当场记录并及时处理,每天的督察情况还将于当日下午5点上报至主管部门。 有决心“让每一位居民的投诉都能得到合理的答复”。

  同时,该监管队伍将和市政服务热线12319实行联动,每一位居民的投诉将首先反馈给监管人员,监管人员会立即对供热企业进行明查暗访,对于不及时处理或者处理不合理的企业进行查处。


记者 曹凯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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