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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没人住 水咋用了40多吨?

  

家里没人住水咋用了40多吨?

  水表有问题?

  上周,家住成都市玉林北街7号5栋的张欲恒和陈经志夫妇遇到一件怪事:离家5个月,水表却显示他家使用了40多吨水。他们准备校验水表时被告知:校表要交几十元钱费用。如果检测结果显示水表有问题,公司可退还校表费用和多收的近3个月水费。他俩质疑,这笔费用不应该由消费者支出。今日,他们准备去市消协投诉。

  总阀关了咋用出了40多吨水?

  5月28日,陈经志关闭了家中水、电、气的总阀门后与老伴一起飞往深圳。临走之前,她将房门钥匙交给了好友韩力,委托她偶尔过来照看一下房屋。“老陈,门卫那里有你家的催缴水费通知单,要交80多元钱的水费。”10月初的一天,韩力打电话说。韩力说,她从未打开过自来水阀门,也从未用过水。“明明总阀是关了的,家中又没有人用过水,怎么会多出这么多水费?”即使在家,每月才用水7至8吨的陈经志担心水表出了问题,更担心时间拖久了会多出更多水费。

  10月27日,她与老伴儿坐上班机回到了成都的家。陈经志打开自来水总阀门观察水表的运转情况,一切正常。但与上次抄表时相比,表上指数已经从163涨到了174。陈经志算了一笔账,“按水费通知单,5至7月用了18吨水,7至9月用了22吨水,再加上现在表上增加的11吨水,就用了51吨水,就算我5月在家时用水量大点,那这离家的五个月还是多出了40多吨水。”

  公司:合同约定校表费用户出

  自来水公司接到反映后派抄表员到她家了解情况,也没看出问题。“表没有问题,说是家里没有人用水,这现在哪说得清楚?”杨姓抄表员说,如果陈经志怀疑水表有问题,可向自来水公司申请校表,但校表时要先交几十元钱拆表费和检测费。对这个建议,陈经志难以接受。“即使水表没有问题,也应该由自来水公司检测,凭什么要我出钱?”陈经志说。昨日,陈的邻居李代勋和门卫严召庆都证实了陈家夫妇离家5个月的事情。严召庆说,今年以来,院子里已经有3户人家的水表遇到了类似的怪事。

  前日下午,自来水公司热线工号为214的热线员查到,那只水表的产权属于自来水公司,随后,即安排了两名工作人员前去陈家调查,但依然没有给出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昨日下午,工号为228的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说,公司安装的水表没有问题。公司与用户签订有合同,合同依据《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35条约定,如果用户对水表有异议可申请校表,拆装水表和检测费由用户支付。如果检测结果表示水表有问题,公司退还检校费用以及多收的近3个月水费。

  陈经志觉得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如果水表有问题超过了三个月公司也只赔三个月的钱,那自来水公司岂不是可以堂而皇之占用三个月之外多收的费用?214号热线员承认,退还多收的近3个月水费,只是行业约定,双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

  律师:用户出校表费无依据

  四川合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佳林介绍,去年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后颁布的《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明文规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业经营者违反国家的收费规定或者因计量器具不准而多收的费用,应当在核实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全部退还消费者。条例还规定:经营者应当自备和使用与其经营或者服务项目相应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保证商品的计量准确。

  何佳林解释,自备就意味着维护和更换计量器具是经营者的责任,要求用户出钱检校器具没有法律依据。即使当年双方签订的合同上有约定,合同应该跟着法律改变而变动。

  记者席秦岭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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