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兴讯 (冯明亮)针对社会上的攀比消费、炫耀性消费风,浙江省长兴县政府近日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定为“新消费运动日”,以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和绿色消费。“新消费运动日”已经地方人大审议并通过,并以固定节日的方式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为推进“新消费运动”,长兴县委县政府还出台了《长兴县开展新消费运动实施意见》,从政府层面对该活动作出进一步的具体工作部署。据长兴县消保委秘书长孙有恒介绍,为让更多的消费者积极响应和主动参与,长兴县消保委还制定《长兴县“新消费运动日”消费行为指导》等规范,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对消费行为加以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