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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枪逼人上车实施抢劫勒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3日07:30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吴涛)一个以贵州籍成员为主的犯罪团伙,长期盘踞在我市宝安区及邻近的东莞等地,驾车冒充非法营运的蓝牌车在107国道等地连续作案,持枪抢劫、绑架受害人,勒索赎金,并犯下命案。日前,该团伙杨培忠等20名成员因涉嫌抢劫、绑架和故意伤害等罪名,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了解,该团伙的主要成员均来自贵州省余庆县。在2005年3月至2007年3月短短两年时间里,该团伙在107国道宝安路段、东莞、中山等地连续作案33宗,抢劫的车辆、现金、项链、戒指等财物等价值100多万元,并致两名受害人死亡。

  结伙抢劫犯下命案

  2005年9月26日,杨培忠、夏前锋伙同向才军(绰号向老三,在逃)携带一把自制手枪和透明胶纸等作案工具在宝安区松岗107国道附近伺机作案。当日10时许,在松岗佳华商场门口,三人以租车去西乡人民医院为由,搭乘被害人严某驾驶的海南马自达小汽车。当车行至107国道凤凰路段,杨培忠持枪威胁严某,并与夏前锋及向才军合力企图将被害人严某用胶纸捆绑后控制在车后排,严某极力反抗,杨培忠就朝严某腹部开了一枪,致其不再反抗。随后三人用透明胶纸将严某捆绑后,将车控制并拿走严某的手机等随身物品。杨培忠、夏前锋及向才军在驾车逃离途中发现被害人严某已死亡,便将尸体运至福永街道凤凰七沥水库东侧的树林内抛弃。

  2006年9月23日下午6时许,杨培忠、陆再丽等人驾车冒充非法营运车辆,在宝安区福永街道雅居宾馆前,将被害人李某骗上车,在车上对李某持刀威胁并实施殴打、捆绑、蒙眼,抢得其随身现金5200元、价值560元的手机一部、银行卡一张,通过逼问银行卡密码,取款和刷卡消费抢走银行卡内98199元。

  2007年2月3日l3时许,唐前进、龙杰及另一同案人(在逃)驾车在宝安区西乡立交桥附近与被害人戚某驾驶的车发生碰撞,三人假意赔偿,趁被害人戚某不备,将其强行拖上被告人所驾驶的小汽车,并对其实施殴打,抢走戚某身上的现金和银行卡,通过逼问银行卡密码,从银行卡中提款14000元,并抢走戚某所驾驶的车。

  暴力绑架勒索赎金

  2007年2月27日下午5时许,唐前进、洪昌平、龙杰三人驾车窜至中山市石岐区康华路阳光花地小区附近,将在徒步行走的被害人李某强行拖上车,三人在车上对被害人实施殴打,抢走其随身所带的现金人民币4000元、索爱手机一部及项链等物品。在将被害人的随身财物抢走后,三人又向被害人的家属索要赎金人民币1万元,在收到家属存入指定账户的赎金人民币1万元之后才将被害人放走。

  2006年12月18日14时许,杨培忠、杨培学、姚明胜、唐前进驾驶车辆窜至东莞市松山湖滨湖路边,持枪将正在钓鱼的被害人胡某、刘某劫持上车,对两名被害人实施殴打、捆绑后将二人控制,抢得被害人胡某的一辆本田雅阁车、随身现金3000元、戒指、手机及存折等物,接着将二人带至福永鼎丰宾馆附近,安排专人看守,至次日14时许将被害人胡某先放走,逼其汇钱到指定账号上,在胡某汇入88000元后才将另一被害人刘某释放。

  2007年1月7日16时许,杨培忠、杨培学、姚明胜、唐小进驾车窜至东莞市松山湖滨湖路东侧路边,持枪将正在放风筝的被害人谭某、赵某劫持上车,之后对该两名被害人实施殴打、捆绑,抢走其随身现金6570元、价值650元手机一部及银行卡,并将两名被害人所乘的一辆的海马普力马小汽车抢走。接着杨培忠等人将两名被害人带至东莞市长安镇一偏僻处,并向谭某的妻子索要赎金20万元。次日,谭某趁机逃脱,公安机关接报警后将被害人赵某解救。

  持刀行凶致人死亡

  2005年,因被害人李某曾多次卖毒品给唐前进的弟弟唐小进,而与唐前进产生矛盾。2005年3月4日21时许,唐前进纠集何顺明,让吸毒者武某以购买毒品为由,将被害人李某骗至宝安区福永政丰北路107号旁小巷,唐前进及何顺明冲上去围住被害人李某殴打,其间唐前进朝被害人李某腹部、左臀部、左大腿根部等处猛刺多刀。李某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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