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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鹅当宠物 邻里烦心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3日09:24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上周,迎泽区“我们为您解忧愁”服务中心接到多起投诉

  国家明文规定,禁止市区饲养家禽,但省城并无相应执法部门及处罚规定

  本报11月2日讯 (记者 马秀凤)上周,迎泽区“我们为您解忧愁”服务中心接到多起投诉,居民反映院落内有鸡鹅扰民。工作人员调查后发现,许多饲养者都是将这些动物当宠物喂养,影响了小区环境卫生,但并无其他营利目的。

  今日上午,迎泽区起凤街社区,居民张先生家喂养的宠物鹅“小灰”悠闲地在家门前散步。张先生告诉记者,这只灰色的鹅原本是他在公园门口花几元钱给孩子买着玩的,平时主要在家里喂养。不料,几个月下来,原来憨态可掬的小鹅仔渐渐长大,变成一只大鹅了。张先生家住在一层,每到中午,家人就会把鹅放出来遛遛弯儿。“我们也曾想把大鹅送走,可孩子舍不得,我们觉着鹅也不碍事就留下了。”张先生说。

  不光养鹅还养鸡。家在五龙口省电力公司小区的居民赵女士对此就无法忍受。赵女士有位邻居把养鸡当做爱好。于是,小区居民经常在清晨或夜半时分,听见鸡的打鸣声。赵女士和邻居多次与该住户协调,无奈的是,这位邻居称养鸡并不影响他人。上官巷某照相馆店主也养了一只鸡,由于没有专门的鸡舍,这只鸡就在附近溜达,给周围的环境卫生带来影响。居民李女士说,小区里有许多居民养狗、猫等宠物。“如果再允许养鸡,那这小区真要‘鸡犬不宁’了!”她说。

  采访中,许多居民表示,不清楚遇到此类问题该向谁反映,不清楚哪个部门管理城市养鸡问题,也不知道养鸡到底违反了什么规定。一些居民表示遇到类似问题后,碍于邻里关系,不好直说,就找社区、派出所协调处理。工作人员通常就是规劝为主,最后此事不了了之。市民周先生说,他很少听说有针对小区内养鸡问题进行执法的。

  对此,迎泽区“我们为您解忧愁”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称,类似居民投诉经常发生,除了鸡、鹅,还有兔、猪等。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33条明确规定,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区内,禁止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其他城市,上海、广州等地都有类似地方法规及处罚措施。目前,太原并没有针对居民个人喂养宠物鸡、鹅等的相应处罚规定,也没有相应的执法部门。通常情况下,只能依托街道办事处、社区,对居民进行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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