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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执行难”执行局亮相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3日12:34  深圳晚报

  新华社消息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日前更名为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地方各级法院的执行工作。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于1995年决定设立专门的执行机构,名称暂定为执行工作办公室。执行工作办公室成立后,积极开展了制度建设、队伍培训、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立法调研等宏观指导工作及个案的监督协调工作,推动了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

  2007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为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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