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邱义仁遭羁押禁见提抗告 台高等法院裁定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3日20:04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3日讯 台湾“高等法院”今天驳回前台当局“总统府秘书长”邱义仁羁押禁见的抗告。法院认为,邱义仁所犯本刑在五年以上之罪、犯嫌重大,且有事实足以认为有湮灭证据、串供之虞;检察官声请羁押禁见于法并无不合。

  据台媒报道,台“高院”裁定抗告驳回表示,台北法院依职权裁量邱义仁有没有羁押的必要,仅须审查被告犯罪嫌疑是否重大、有无羁押原因,以及有无需要依靠羁押以保全侦审或执行的必要,由法院就具体个案情节予以斟酌决定。

  台“高院”认为,有没有羁押的必要性,能不能以具保、责付、限制住居取代羁押,都属于事实审法院得自由裁量、判断之职权,所以邱义仁委任律师所提“以限制住居代替羁押禁见”,并没有理由。

  台“高院”表示,法院羁押的裁定,在目的与手段间的衡量上,并没有明显违反比例原则情形,也没有违法或不当。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