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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华健
本报讯 《石狮市城市环境规划(2006———2020年)》已经获省政府批复。未来12年,石狮将划分为自然生态功能保护区、景观生态建设区、人文遗迹保护区、农村与农业生产区和城镇建设开发区等5个生态功能区。而且,位于大堡、伍堡和锦尚3个集控区外的23家污染企业,将在2010年底前搬迁。
另外,这份规划指出,至2015年,石狮力争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至2020年,成为“国家生态市”,建成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滨海生态城市。
分五个生态功能区
按照规划,石狮将划分为自然生态功能保护区、景观生态建设区、人文遗迹保护区、农村与农业生产区和城镇建设开发区等5个生态功能区。
其中,自然生态功能保护区除已经建立的宝盖山风景区、灵秀山森林公园、黄金海岸旅游度假区外,还包括水源地及分布在市域内的重要丘陵山地。这一区域主要是保护区域生命支撑系统,将以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留地形式,进行保护和恢复建设。为保护区域生态系统连续性,石狮将市域内的滨海岸线、交通道路、溪流渠塘等划定为景观生态建设区。这一分区将作为生态廊道,分等级实施绿化,提升生态资产的保有量。而人文遗迹保护区包括姑嫂塔、石湖塔、永宁新旧卫城、镇海石、古码头等人文遗迹,虎岫寺、朝天寺、城隍庙、洛伽寺等宗教圣地,以及周围的缓冲区。这一功能区将保护境内历史文化遗迹,丰富城市历史文化内涵。
23家污染企业搬迁
目前,位于大堡、伍堡和锦尚3个工业集控区外的重点污染企业合计23家,包括染整、水洗、印花、食品等行业。2005年,这些企业合计排放工业废水占石狮10.48%。按规划要求,这23家“污染大户”将在2010年底前完成搬迁工作。
另据透露,石狮还将成立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重点污染企业搬迁方案的组织与实施,对相关部门和乡镇实行目标责任制,把重点污染企业搬迁落实到年度工作计划中,并督促企业结合搬迁实施技术改造、污染集中处理、清洁生产等措施。
滩涂湿地重点保护
目前,石狮市辖范围的湿地面积约780平方公里,浅海滩涂面积81.85平方公里,红树林643平方米。但外来物种“大米草”及环境污染,正在使湿地及滩涂面积不断减少。
因此,对“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的石湖湾沿岸滩涂,石狮有关部门将通过退养、限养和示范推广生态养殖,使其逐步恢复自然状态。对于境内浅海滩涂资源,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养殖专属区。除在与晋江交界处划定的围垦造地区处,石狮将严禁对滩涂资源围垦和随意占用。此外,滩涂贝类等的密度和养殖区面积,也将得到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