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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G气瓶有“身份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4日02:02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见习记者 吴梦纾 通讯员 左宜弘)记者昨日从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该局至今对使用燃气车辆发放了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登记证21829张,发放气瓶条码标签34773张。

  据悉,广州市目前共有16000多辆燃气出租车、6000多辆燃气公交车。2000年起,广州市开始在公共交通领域推广LPG(液化石油气)清洁能源。由于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为特种设备,按照规定应办理使用登记。专家介绍,气瓶条码作为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身份证”,其标签采取一次性粘贴形式,当加气次数累计到一定次数,将校验RFID(即电子标签)使用登记证及气瓶条码标签。

  目前,广州市振戎燃气公司员村加气站与夏茅加气站已率先安装车用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管理系统,其余加气站正在进行安装施工。届时,广州市内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将全部实现实时电子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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