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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3日公告称,人民银行10月30日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后,2008年凭证式(五期)国债的票面利率及提前兑取分档年利率将做相应调整。
根据公告,2008年10月30日后(含10月30日)购买的本期国债,其持有到期票面利率3年期下调至5.17%,5年期下调至5.53%。
2008年10月30日前(不含10月30日)购买的本期国债,其持有到期票面利率仍按原规定执行,即3年期5.53%,5年期5.98%。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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