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租农房开发廊 组织卖淫4人被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4日02:25  新闻晨报

  □通讯员 胡卫国 记者 谢 磊

  晨报讯 一伙男女搭档在农村开设发廊,招募多名女青年卖淫。近日,松江区法院对程健和、陈前明、姜峻、严弘莹等4人以犯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4年6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5000元。

  来自农村的程健和、陈前明、姜峻和女青年严弘莹经预谋,想利用“小姐”赚钱。6月初,由程健和等3人在一农村的建筑工地附近,租了两间老房屋开设发廊。同时,他们通过老乡,在外地以打工为名招募3名年轻貌美女青年,将她们诱骗后实际从事卖淫活动。他们分工由严弘莹负责发廊的日常管理,程健和负责看店“安全”,陈前明招募卖淫女秦某、周某等人在发廊内进行卖淫活动。

  同月7日凌晨,自以为发廊小店开在偏僻处没有问题,但还不到三天,因周围群众举报,当卖淫女秦某、周某和两名嫖客在内屋进行卖淫嫖娼时,被突如其来的公安人员当场查获。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