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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大盗”当庭辩称“我没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4日03:28  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 金文兵 通讯员 安法)证券公司的“理财顾问”,将其他客户经理的客户股票密码“破译”后,操纵该账号与自己亲友的账户进行“对手盘”交易,从中获取小利,而致使客户损失165万余元。

  在昨日的庭审中,“股票大盗”曹某声称,这些非法交易不是他所为。

  据检方指控,今年2月27日,武汉股民王先生发现自己股票账户被人修改了密码,9只股票均被清仓,并有一些恶意的低卖高买的交易记录。

  经查,这些炒股交易指令均由来自上海的两部电话委托,一部是一个公用电话,另一部是一个手机号码。武汉警方通过技侦手段,于4月1日在上海抓获这一手机号码的持有人曹某。

  曹某是国内一家证券公司上海某营业部的兼职理财顾问,其权限是为客户提供炒股咨询和服务,只有在得到客户明确授权时,才能代客户炒股。

  昨日,曹某声称,他的确曾进入过一个武汉客户王先生的股票账户,那是去年下半年的事,当时,他在浏览公司内部的一个经纪人管理平台时,无意中发现了其他客户经理、理财顾问的客户信息(包括账号、身份证号码、资金额等),他也能看到。于是,将上百位客户的信息进行了复制。又根据客户的身份证号码来“破译”了多个客户的账户密码,这其中就包括在武汉某营业部开户的王先生。这些信息他都记在几个笔记本和零散的纸张上了。

  今年2月,他想试着“帮”这些客户炒股,遂于2月26日进入王先生账户,先将王先生原设定的密码予以修改,然后将其名下的9支股票低价卖出,再以每股32.182元的高价买入“桂东电力”108500股。然后,采用电话委托方式,将这手“桂东电力”以每股27.368元的低价全部卖掉;开盘后又以31.752元/股的价格再次买入“桂东电力”89100股。与此同时,曹某操作亲友账户与王先生的账户进行对手盘交易(也就是一方低价卖出,另一方低价买入;另一方高价卖出时,王先生的账户则高价买入)。由于曹某所掌控的炒股资金不大,他发现这种行为“损人不利己”,于是没有继续这类操作。事后,经有关机构计算,王先生却为此蒙受165万余元的差价损失,而曹某的获利只有4.8万元。

  昨日,曹某承认进入过王先生账户,也自认从他家搜出的有关王先生账户信息的纸片确是他的笔迹,却声称上述的手机“虽然型号一样,可是看外观和颜色,可能不是我的”。他的这一说法,其实就是希望通过否定这部手机(或手机号码)为他所有,那么,上述非法“盗炒”王先生股票的行为,就不是他所为了。

  而针对曹某的这一说法,检察官当庭出示其他相关证据,包括曹某的电脑记录、曹某手书的破译他人账户的纸条和笔记本,以及曹某妻子等人的证言,来予以驳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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